公告日期:2026-04-25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作为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高中明,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律师。1986 年 7 月至 1991 年 1 月,任江苏省司法厅副科长;1991 年 1 月至 1992
年 3 月,任江苏省响水县司法局副局长;1992 年 3 月至 1993 年 3 月,任江苏省司法
厅副科长;1993 年 4 月至 1996 年 6 月,任深圳机场候机楼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1996
年 7 月至 2023 年 7 月,任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主任;2023 年 7 月至 2025 年 11 月,
任上海数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2025 年 11 月至今,任广东知恒律师事务所监事会主任,2022 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 次、股东会 2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出席董事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高中明 6 3 3 0 0 否 2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材料,在会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领域及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谨慎行使表决权。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各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及活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治理情况、经营情况等及时了解,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任职期间,共召集、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主要对公司 2025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等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共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5 次会议,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进行审议,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独立董事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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