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4 18:31:34 股吧网页版
蕾奥规划: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薛建中-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作为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已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任期届满离任,现
将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任职期间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本人在 2025 年担任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4 次、股东会 2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出席董事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薛建中 4 2 2 0 0 否 2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材料,会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领域及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
谨慎行使表决权。本人对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投融资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各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及活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治理情况、经营情况等及时了解,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共召集、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3 次会议,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开展日常工作。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共参加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1 次会议,对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3、投融资委员会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投融资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主要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年度利润分配等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并提出了专业性建议,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充分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