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鉴于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鉴于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第三个归属期设立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共计 5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401,267 股、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936,390 股。
经核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
票事项,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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