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1
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8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会
议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
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董事长张国山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国山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6 年 1 月 7 日实施完毕,向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 2025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实施完毕,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34.00 元/股调整为 33.50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由于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崔玉女士为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因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6 年 1 月 7 日实施完毕,向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 2025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实施完毕,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24.60 元/股调整为 24.10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由于公司董事高宇先生、
董事陈振国先生、职工代表董事崔玉女士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作废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440 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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