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2
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
时)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
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董事长张国山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国山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暂缓归属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暂缓归属部分及第一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
上市,股本总数由 170,579,150 股增加至 171,216,590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0,579,150.00 元增加至人民币 171,216,590.00 元。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编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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