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股东张国山、张浩雷、李丽保证向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拟参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飞股份”、“公司”)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的股东为张国山、张浩雷、李丽(以下合称“出让方”);
2、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5,09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0%;
3、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4、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组织实施同飞股份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截至2025年9月30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1 张国山 55,890,000 32.93%
2 张浩雷 50,301,000 29.63%
3 李丽 10,692,000 6.30%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张国山、张浩雷、李丽系同飞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张国山为同飞股份董事长,张浩雷、李丽为同飞股份董事,张浩雷为同飞股份总经理。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不违反相关规则及其作出的承诺的声明
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所持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情形。出让方启动、实施及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时间不属于《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规定的窗口期。出让方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四)出让方关于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诺
出让方承诺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 5,092,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00%,
转让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序号 拟转让股东名称 拟转让股份数 占公司总股 占所持股份 转让原因
量(股) 本比例 的比例
序号 拟转让股东名称 拟转让股份数 占公司总股 占所持股份 转让原因
量(股) 本比例 的比例
1 张国山 3,500,400 2.06% 6.26% 自身资金需求
2 张浩雷 900,000 0.53% 1.79% 自身资金需求
3 李丽 692,000 0.41% 6.47% 自身资金需求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股东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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