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1 18:51:41 股吧网页版
同飞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1


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
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国山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司治理,维护公司利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听取了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公司总经理对 2025 年度的工作做了详尽报告。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5 年度公司管理层的工作内容,公司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董事会一致同意《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保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下,公司决定对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并拟定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
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52,903,184.27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96,237,975.21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99,791,293.36 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截至目前总股本 170,579,150 股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