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
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天健”)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
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经 2024 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了上述议案。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的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
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天健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股权激励回购注
销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执行情况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查,公司认为天健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二)2025 年 12 月 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沟通了关于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情况,具体包括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
(三)2026 年 1 月 2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沟通了关于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具体包括审计后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初稿、重大事项处理、关键审计事项等。
(四)2026 年 4 月 22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沟通了关于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完成情况,具体包括函证和盘点程序执行情况、审计后报表主要数据、经营活动分析等。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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