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因董事会换届选举于2025年3月离任,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1月至3月任期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李维清,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7月毕业于吉林财贸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历任吉林省白城粮食学校教师,渤海大学教师,潍坊学院教授。2019年3月至2025年3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2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会,本人参加了全部的董事会会议并均投赞成票,列席了股东会。通过董事会、股东会等多种形式认真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获取决策前所需要资料和信息,认真审议每项议题,积极参与论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推进公司规范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2025年任期内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本人任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该会议,并对公司聘任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事项进行了审核。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任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本人任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于2025年3月任期届满离任,在岗履职期间,阶段性工作以参与董事会及专项审议事项为主,未就专项事项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
6、公司现场调研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等机会,参观公司生产现场,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切实保障本人的知情权,使本人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7、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年,本人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保持密切关注,有效促进董事会在决策上的科学性与专业性,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坚持谨慎、勤勉、诚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2、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3、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本人任期内,不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4、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本人任期内,不存在披露定期报告事项。
5、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本人任期内,不存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6、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聘任张清松先生为财务负责人。
7、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自主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8、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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