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王伟,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7月毕业于南开大学,本科学历。曾在寿光市司法局工作、任寿光市政府法制办主任。2020年依据公务员法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现任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2025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本人参加了全部的董事会会议并均投赞成票,列席了股东会。通过董事会、股东会等多种形式认真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获取决策前所需要资料和信息,认真审议每项议题,积极参与论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推进公司规范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2025年任期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在本人任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本人作为委员参加并审议了内控评价报告、2024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季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关联交易、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上述事项均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具体情况如下: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在本人任期内,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常态化、充分的沟通交流,定期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核心业务推进、重大项目进展等具体情况,确保全面、准确掌握公司运营状况,为有效行使监督权、决策权奠定基础。同时,主动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内控合规等关键环节,全程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公司规范运作。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在本人任期内,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报告审计问题进行探讨与交流,持续关注年审审计进度与质量,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独立性与专业审慎,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6、公司现场调研工作情况
2025年,在本人任期内,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等机会,参观公司生产现场,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切实保障本人的知情权,使本人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7、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年,在本人任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保持密切关注,有效促进董事会在决策上的科学性与专业性,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坚持谨慎、勤勉、诚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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