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张群华-届满离任)
本人作为久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久祺股份”)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原则,在2025年度独立董事工作中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务,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
现就本人2025年度(2025年5月12日届满离任)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群华,男,1972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7月至2000年12月,于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担任职员;2000年1月至2004年12月,于浙江中铭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部经理、合伙人;2005年1月至2007年11月,于世源科技医疗(电子)公司担任首席财务官;2008年6月至2013年12月,于浙江古纤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兼财务总监;2017年2月至今,于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743)担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20年5月,于浙江博凡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1269)担任董事;2017年10月至2024年2月,于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5377)担任董事;2017年6月至2021年12月,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3017)担任董事;2019年至今,于明峰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20年5月至2024年8月,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董事;2020年12月至2024年8月,于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2019年12月至2025年5月,于久祺股份担任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5年度,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本人不在久祺股份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久祺股份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专项意见。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应参加董事会会议2次,实际出席2次,现场出席2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并参加了股东会1次。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应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亲自出席1次,应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亲自出席2次,应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亲自出席1次,应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亲自出席1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各专门委员会参会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
第二届董事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
会审计委员 2025 年 4 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1 会第十二次 月 18 日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会议 《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关于 2024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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