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2
本人于海涌作为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2025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于海涌,男,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员,博士学位,教授职称。1991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9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2004进入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2007年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后出站。2010年入选广东省“千百十人才工程”省级培养对象,2014年荣获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1991年至1994年任安徽省淮北市司法局专职律师,1997年至今历任中山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和中山大学立法研究中心主任。2018年至2023年担任广东省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2013年11月至今兼任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2016年2月至2019年2月担任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4年10月至今兼任广州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2014年1月至2020年11月兼任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11月至2019年12月兼任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9月至2020年3月兼任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2月至今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和5次股东会,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股东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会议情
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度应参 是否连续两次
加董事会次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未亲自参加会 出席股东
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议 会次数
于海涌 6 6 0 0 否 5
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分享自己专业领域的知识和经验,提出合理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的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对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和薪酬方案进行审议,形成明确同意提名的审查意见并提请董事会审议;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形成明确同意提名的审查意见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
会议名称 审计委员会 亲自出席(次) 缺席(次)
会议次数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0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 2 0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 亲自出席(次) 缺席(次)
会议次数
5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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