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2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4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6 年 3
月 10 日公司总股本 84,146,86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的公司股份
45,420 股后的股本,即 84,101,4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1.20 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92,172.8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出现股权激励行权、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0 元(含税),相应变动现金股利分配总额。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召
开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6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2026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
(二)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631,442.21 元,母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43,639,626.91 元。按《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扣除 2025年度实施的以前年度利润分配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
配 的 利 润 为 136,320,955.10 元 , 母 公 司 报 表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152,743,261.57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
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36,320,955.10 元。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6 年 3 月 10 日公司总股本 84,146,86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的公司股份 45,420 股后的股本,即 84,101,4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92,172.8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出现股权激励行权、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0 元(含税),相应变动现金股利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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