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4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 月 2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4 月 2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 323 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饶德生先生。
6、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6 人,代表股份 47,574,25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6.56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47,467,45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6.44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106,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27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1 人,代表股份 1,829,0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722,2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7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106,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270%。
3、公司的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各项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544,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7%;
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3%;弃权 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43%;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41%;弃权 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16%。
提案 2.00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544,2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9%;
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1%;弃权 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98%;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86%;弃权 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16%。
提案 3.00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550,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3%;
反对 2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7%;弃权 0 股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