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
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受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欢乐家”)股东广东豪兴投资有限公司、李兴、朱文湛(以下合称“出让方”)委托,组织实施本次欢乐家首发前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对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的相关资格进行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
中信证券收到出让方关于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委托中信证券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
二、关于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
(一)核查过程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中信证券对出让方的相关资格进行了核查。出让方已出具《关于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出让方资格相关事宜的承诺函》。中信证券已完成出让方资格核查工作,对出让方进行访谈和问询,并收集相关核查文件。此外,中信证券还通过公开信息渠道检索等手段对出让方资格进行了核查。
(二)核查情况
1、广东豪兴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广东豪兴投资有限公司 登记证书编号 91440800MA4W6AL748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1 月 19 日
注册地址 湛江开发区人民大道中 71 号欢乐家大厦 2703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中信证券核查了广东豪兴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工商登记文件并对企业人员访谈,广东豪兴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
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广东豪兴投资有限公司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广东豪兴投资有限公司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
(3)广东豪兴投资有限公司为欢乐家控股股东,为欢乐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为欢乐家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广东豪兴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欢乐家 5%以上的股份;欢乐家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广东豪兴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欢乐家股份,需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询价转让窗口期的规定。
(4)广东豪兴投资有限公司无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相关规定的情况。
(5)拟转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6)广东豪兴投资有限公司非国有企业,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7)广东豪兴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已履行必要的审议或者审批程序。
2、李兴
(1)基本情况
李兴,中国国籍,拥有香港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冈比亚共和国永久居留权,住址为湛江市赤坎区******,身份证号码为 4408041971********。
(2)李兴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
(3)李兴为欢乐家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欢乐家董事长,李兴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欢乐家 5%以上的股份,需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询价转让窗口期的规定。
(4)李兴无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相关规定的情况。
(5)拟转让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6)李兴为自然人,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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