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吴玉光)
本人作为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于 1964 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合伙人,北京开成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国营豫新机械厂审计处审计员、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授薪合伙人,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参会、视频会议或通讯表
决的方式出席了相关会议,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 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会: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人均出席了相关会议,认真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所作的陈述和报告以及公司股东就公司经营和管理发表的意见。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了相关会议,对
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相应的审核意见。
(四)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度计提及转回
资产减值准备、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融资和担保额度、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2025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公司财务总监、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修订《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内部审计制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企业之间提供担保、在公司 2025 年度融资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并调剂担保额度、《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均出席了相关会议并对上述事项无异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均出席了相关会议并对上述事项无异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董事
和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确认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相关会议并对上述事项无异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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