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爱民)
本人作为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钱爱民,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
士生导师。2021 年 7 月至今,任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2 月
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8 次,本人均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
相关会议,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2025 年度,本人分别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 9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并根据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作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2、股东会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2 次股东会(包括年度股东会 1 次,临时股东
会 1 次)。本人均出席了相关股东会,并在事前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相关制度和各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促进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部控制。
四、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快报》《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 年度,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方面进行充分沟通,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公司通过披露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揭示公司的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按照相关规则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前述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独立、客观、公正地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
认 2024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确认 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且前述非独立董事薪酬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担任的公司经营管理职务及岗位职能领取薪酬。
公司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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