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301000 证券简称:肇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0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以电话、邮件等口头或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
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 13 时 30 分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线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其中刘益灯先生、阴慧芳女士、熊勇清先生、石松佳子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雄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相关要求进行了认真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条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
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9,000.00万元(含59,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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