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出具如下审查意见:
1.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均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且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3.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忻榕(Katherine Rong XIN)女士已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杨艳女士、葛新宇先生承诺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王莉女士、徐磊先生、吴凌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忻榕(Katherine Rong XIN)女士、杨艳女士、葛新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10 月 18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之签字页)
委员:
李祖滨 厉洋 吴凌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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