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厉洋)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厉洋,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于 1998 年 9 月至 2001 年 2 月期间,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员;2001 年 2
月至 2002 年6 月期间,在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任高级审计员;2002年7 月至 2002
年 10 月期间,在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任高级审计员;2002 年 11 月至 2004 年
7 月期间,任德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04 年 8 月至 2012 年 11 月期间,
任上海诺德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 年 12 月至今,任上海思倍捷会计师事务
所主任合伙人;2019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8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6 月至今,任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9 月 16 日
至今,任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议案,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本人认为公司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本人均出席参会。
2、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本人均出席参会。不存在
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会 本报告期
姓名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股东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厉洋 4 0 4 0 0 2
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勤勉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
姓名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厉洋 4 4 1 1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与公司聘请的审计人员进行沟通,并提出相关建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2025 年任期内,公司召开 4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 2024 年年度
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财务信息披露进行了内部审核、阅读,保证公司重大财务信息的完整、真实。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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