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李祖滨)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的工作中,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独立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祖滨,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2000 年 7 月至 2001 年 6 月任江苏省气象台信息服务科信息服务工程师、行政执
法专员;2001 年 7 月至 2002 年 5 月任深圳泰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经理、
IE 工程师;2002 年 6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马勒(南京)发动机配件有限公司经理;
2003年6月至2004年7月任中国沃尔玛南京分公司购物中心新街口店薪酬经理;
2004 年 8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上海拓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5 年 4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上海智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 年 7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南京丰盛产业控股集团执行总裁;2012 年 3 月至今任上海德锐人
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8 日任公司
独立董事;2023 年 10 月至今任江苏德锐管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议案,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
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参会 1 次股东会。
2、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本人均出席参会。不存在
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会 本报告期
姓名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股东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李祖滨 4 0 4 0 0 1
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姓名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李祖滨 1 1 1 1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召集和主持会议,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在日常工作中,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委员会沟通协作,及时反馈履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2025 年任期内,公司召开 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对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进行了审阅,认为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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