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志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遵循职业操守,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
利,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5 年度(2025 年 12 月 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志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 年 1 月出生,本科
学历,毕业于复旦大学气体放电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飞利浦亚明照明有限公司技术经理、开发部经理,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总经理、党委书记,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上海飞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 年至今,任上海复矽源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法
定代表人;2025 年 12 月 9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股东会 1 次。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由本人召集并亲自出席。提名委员会审议了关于提名及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的议案,本人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审议并表决。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四)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
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共同投资的议案》。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未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关注互动易平台提问情况,以及网络、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督促公司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八)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及内容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除通过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外,还积极通过现场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有效沟通,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汇报,未发现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异常情况。同时,本人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跟踪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在任职期间内累计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期间,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积极回应独立董事关注事项,为本人履职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协助,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十)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十一)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期间,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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