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目 录
第一章 董事会的一般规定...... 1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1
第三章 董事长的职权......5
第四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及通知......6
第五章 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及决议......9
第六章 董事会秘书......14
第七章 附 则......16
第一章 董事会的一般规定
第一条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及《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
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员。公司职工人数达到 300 人以上,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设立战略与 ESG 管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
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 1 名独立董事委员是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当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一)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ESG 战略、可持续发展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以及市场环境变化情况,定期对公司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和ESG相关政策、公司ESG管理总体目标、管理策略及具体实施情况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审阅并向董事会提交公司ESG相关披露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年度ESG报告等;
6、关注ESG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等并提出质询及应对措施,监督公司ESG工作的实施;
7、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8、对以上事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董事会报告;
9、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3、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4、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5、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2、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