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作为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及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查阅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1 年 4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博云塑业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01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456.6667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55.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398.53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
9,314.34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084.19 万元。2021 年 5 月 26 日,申港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 7,108.66 万元)后的余额 74,289.87
万 元 分 别 汇 入 公 司 在 交 通 银 行 张 家 港 锦 丰 支 行 账 户 ( 账 号
387670667013000084532)31,000.00 万元、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锦丰支行账户(账号 8008288802911)15,000.00 万元、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账户(账号 03004542637)28,289.8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1) 0005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59,676.76 万元,其中,
本报告期内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2,704.35 万元,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073.92 万元,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81,398.53
减:发行费用 9,314.34
募集资金净额 72,084.19
减:2021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3.87
减: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 2,595.08
减: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7,704.77
加:2021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53.79
加:尚未扣除的募集资金印花税 18.03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1,822.29
减:2022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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