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06 19:36:11 股吧网页版
嘉益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06


证券代码:301004 证券简称:嘉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债券代码:123250 债券简称:嘉益转债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6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召开地点: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朱中萍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0,397,1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0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5,84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1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554,1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4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554,1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4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情况:同意 80,395,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反对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552,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3%;反对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5%。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同意。该议案已获通过。

1.02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 80,395,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552,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5%;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5%。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同意。该议案已获通过。

1.03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表决情况:同意 80,395,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