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4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中首次授予 22 名,预留授予 21 名),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 17.864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10108 号),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能达标,归属条件未成就。根据《激励计划》和公司《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合计作废数量为 43.687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作废 31.668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作废 12.019 万股。同意公司依法作废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61.551 万股。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和公司的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作废本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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