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振中)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于振中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 3 月出生,博士研究
生学历,教授、研究员、多伦多大学访问学者。2011 年 1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
江南大学教授;2013 年 10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张家港哈工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2015 年 1 月至 2022 年 7 月任哈工大机器人集团副总裁、联席总裁、总
工程师;2016 年 8 月至今任合肥市智能机器人研究院书记、院长;2025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决策所需的相关资料,并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于振中 1 1 0 0
2025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召开股东会。
本人认为公司在 2025 年度任期内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在本报告期的任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组织召开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进行了审议。
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参加了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事项进行了审议。
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三)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本报告期的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始终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为履职的核心准则。任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本人积极主动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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