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9
证券代码:301007 证券简称:德迈仕 公告编号:2026-023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因此,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333,100股后股份为基数(现有总股本为153,340,000股,剔除后为152,006,9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7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640,483.00元(含税)。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参与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 =152,006,900 股× 0.070000 元 / 股=10,640,483.00元。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
金 分 红 金 额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 10=10,640,483.00÷153,340,000 ×
10=0.693914元。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0.0693914元/股。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693914元。
大连 德迈仕 精密科技 股份有 限公司 (以下 简称 “公司 ”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12 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 日的总股本153,34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 已回购股份 1,333,100 股后的股份数152,006,9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0.7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0,640,483.00元(含税),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下年,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利润分 配相关公告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将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 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亦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3,340,000 股扣
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1,333,100 股后的股份数 152,006,9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0.63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 0.140000 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1.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 6月 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对应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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