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江苏晶雪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雪节能”)董事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相关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9月28日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截至2025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85名,注册会计师338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10名,是国内最具综合实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傅磊先生,批准注册时间为2016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超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玮女士,批准注册时间为2016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超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婷婷女士,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1年7月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7 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2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涉及4人)、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10次(涉及20人)、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11人)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6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玮因执业行为受到1次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的监督管理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 处罚类
姓名 处罚日期 实施单位 事由
号 型
中国证监
监督管 因审计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辽宁
1 王玮 2025/12/23 会 辽宁监
理措施 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管局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傅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婷婷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质量(风险)控制体系和技术支持
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了专业报告。
审计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以及签发报告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现场项目经理可以授权项目组高职级员工复核低职级员工的底稿以及现场项目经理本人应当对重要的审计工作底稿逐页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对项目组独立性以及审计风险的识别、应对措施是否恰当进行独立复核。签发报告复核:报告签发人应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重点复核,并批准签发审计报告。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根据《业务质量管理制度》中咨询与意见分歧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咨询应当得到被咨询者的认可,意见分歧未得到最终处理无法签发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业务质量管理制度》,完善了质量管理缺陷的监控,针对出现的缺陷由独立部门完成追责与持续跟进,以期达到整改效果。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天衡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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