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7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形象、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及正常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及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监管要求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已经或者可能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或信息。
第三条 舆情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生产经营、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对外的宣传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沟通上报。
(五)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对媒体信息采集和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子公司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证券部报告日常经营、合规审查等工作中发现的舆情信息。
(三)如实提供舆情信息相关情况材料。
(四)配合落实舆情工作组的舆情处置措施。
第九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子公司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条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保持对外信息的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媒体、投资者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投资者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子公司相关人员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应立即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等方式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一般舆情,应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如为重大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当向舆情工作组报告,必要时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出现一般舆情时,由舆情工作组组长、副组长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理。
第十三条 出现重大舆情时,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公司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澄清事实。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一)迅速调查、及时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的接洽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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