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7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5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自愿承诺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香港华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国际”),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苏本立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苏永益先生,董事 Aoshima Mitsuo 先生,财务总监冯正春先生,董事会秘书华舜阳先生出具的《关于自愿承诺特定期间不减持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及持股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14 日,各承诺主体及其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承诺主体 承诺主体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华立国际 控股股东 64,591,800 41.92%
苏本立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2,869,400 1.86%
苏永益 董事、副总经理 7,334,600 4.76%
Aoshima Mitsuo 董事 76,000 0.05%
冯正春 财务总监 19,000 0.01%
华舜阳 董事会秘书 48,000 0.03%
合计 74,938,800 48.64%
注:1、上表中持股比例以 2025 年 11 月 14 日公司总股本 154,072,959 股为计算口径;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承诺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对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华立国际,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苏本立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苏永益先生,董事 Aoshima Mitsuo 先生,财务总监
冯正春先生,董事会秘书华舜阳先生自愿承诺自 2025 年 11 月 17 日起 6 个月内
(即 2025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6 年 5 月 16 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
在上述承诺期间内,若因公司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相关承诺主体出具的《关于自愿承诺特定期间不减持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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