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6]26001100033 号
目 录
报告正文......1-2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
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5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6]26001100033 号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科技”)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立科技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华立科技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华立科技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华立科技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华立科技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华立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覃易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万蜜
中国 广州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规定,将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72 号)注册批复,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6,137,959 股,每股发行价为 24.2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86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545.38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4,742.07 万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划至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广东司农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司农验字[2025]25004530045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444.14 万元,
其中: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444.14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