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4 22:35:23 股吧网页版
华立科技: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①机构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②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25 日

③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④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 号 704 房-2

⑤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吉争雄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事务
所从业人员 436 人,合伙人 36 人,注册会计师 17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2 人。

⑥审计收入:2025 年度,司农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13,057.51 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1,740.1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779.21 万元。

⑦业务情况:司农事务所建立了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制度,采用信息系统进行项目管理,拥有一批在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领域具备丰富经验的注册会计师。2025 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9 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批发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业(2)、采矿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审计收费总额(不含税)为 5,407.17 万元,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773.38 万元,购
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
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10 人次。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覃易,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5 年,
2011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 4 月 13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先后在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工作,历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21年 5 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咏宏,经理,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1 年,
2015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1 月 21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先后
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工作。2022 年 1 月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经理。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