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编号: Z2913100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23 号)批复,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890,19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20.4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509,999,993.1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3,702,926.88
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国泰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已届满,国泰海通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保荐机构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 朱健
保荐代表人 徐亦潇、吴熠昊
联系电话 021-23185918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1012
注册资本 196,960,162.00 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姜堰经济开发区天目路 690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姜堰经济开发区天目路 690 号
法定代表人 汤雪梅
实际控制人 聂琨林
联系人 仇勤俭
联系电话 0523-88857775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并在创业板上市 2023 年 8 月 1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积极组织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公司及其它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并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股票上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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