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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4 19:01:05 股吧网页版
扬电科技:关于股东终止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4


证券代码:301012 证券简称:扬电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终止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东赵恒龙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赵恒龙提供 的信息一致。

近日,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通知,公司股东赵恒龙与江苏熙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熙华青澜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熙华青澜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更名为通怡青澜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由江苏熙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澜1号)就终止执行2023年2月13日双方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并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转让概述

2023年2月13日,赵恒龙与青澜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订的《股份转让协 议》,赵恒龙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青澜1号转让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 4,200,000股,占截至2023年2月13日公司总股本的5%。详见公司于 2023年2月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二)。

二、本次股份转让终止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协议转让的股份尚未办理完成相关转让手续。赵恒龙与青澜1号友好协商一致,现决定终止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并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之终止协议》。《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双方一致同意,自本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双方所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项
下约定不可撤销地终止;双方不再享有《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亦无需承担《股份转让协议书》项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终止协议》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股份转让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赵恒龙持有公司股份17,808,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是 9.04%。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事项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终止协议 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赵恒龙与青澜1号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书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6 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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