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江 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创立于
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9 月 18 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
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为 张彩斌。
截至 2025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2人。
公证天业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9,306.4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4,980.1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706.31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80家,审计收费总额8,548.62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2024年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公证天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 对公司 2025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核,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公证天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公司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公证天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核,公证天业认为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公证天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证天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职责权限包括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相关服务合同或聘用合同,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展开:
(一)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年12月18日、2026年3月3日、2026年4月20日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证天业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审计计划、审计重点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 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
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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