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了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957,176 股,每股发行价格 8.72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39,706,574.72 元,扣除发行费用 58,971,419.53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0,735,155.19 元。
2021 年 6 月 23 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承销费和部分保荐费共计
34,641,509.43 元后的余额 305,065,065.29 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同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 5-00022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280,072,331.81
元(含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41,239,146.78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0 元。详见下表: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280,735,155.19
加: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及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 4,192,382.10
减:已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280,072,331.81
其中:2025 年度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5,376,924.09
2025 年结项补流 4,855,205.48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管理与监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批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等八家商业银行开立了银行账户,用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收付,并
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分别与该八家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均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订立,与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2022 年 6 月、10 月及 2024 年 4 月、2025 年 9 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