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天衡专字(2026)00201 号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尔伟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雷尔伟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雷尔伟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雷尔伟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 雷尔伟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雷尔伟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雷尔伟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雷尔伟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此页无正文,系天衡专字(2026)00201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签章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远勋
(项目合伙人)
中国·南京
2026 年 3 月 30 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丽梅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718 号《关于同意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注册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曾用名: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3.75 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25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41,2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151.83 万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6,098.17 万元。
截止 2021 年 6 月 25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1)0007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1,250.00
减:发行费用 5,151.83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6,098.17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024.19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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