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301018 证券简称:申菱环境 公告编号:2025-045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通过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人数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崔颖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讨论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如下: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数量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发行数量不超过 10,000,000 张(含本数)。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100,000 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认。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
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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