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1019 证券简称:宁波色母 公告编号:2026-012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锁定原材料成本,降低远期订单的塑料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塑料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就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塑料原材料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方式及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仅限于境内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交易工具为期货,交易品种将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聚乙烯、聚丙烯等塑料原材料,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3、交易金额及交易期限: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500 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二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到期时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但仍存在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锁定原材料成本,降低远期订单的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就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塑料原材料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500 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二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到期时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背景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专业生产塑料色母粒产品,所需主要原材料为聚乙烯和聚丙烯等塑料原材料,塑料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成本影响较大。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过塑料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锁定生产经营中使用的聚乙烯和聚丙烯等塑料原材料远期价格,规避了聚乙烯和聚丙烯等塑料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情形,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综上所述,在 2026 年度拟开展聚乙烯和聚丙烯等塑料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锁定塑料原材料成本,降低远期订单的塑料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塑料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目的,而非以盈利为目的进行的投机或套利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
理。
2、交易方式及交易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仅限于境内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交易工具为期货,交易品种将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聚乙烯、聚丙烯等塑料原材料,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3、交易金额及交易期限
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500 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二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到期时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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