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3 19:11:20 股吧网页版
密封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4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
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技术研发、工程项目、对外投资与对外担保、财务
管理制度及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内部审计监督、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内部信息传递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覆盖了对如下内部控制目标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核心业务: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组织架构

公司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以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各层级均制定了明确的议事规则,划分了决策、执行、监督的职责与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与制衡机制。

为保障战略目标与发展规划的落实,公司设立了相应的职能部门,并制定了一系列全面的管理制度与控制措施,构建了完整的内部控制框架。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及其工作细则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2、资金管理

公司制定了货币资金内控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授权审批程序,对重大资金活动实行集体决策制度,以此规范投资、筹资及日常资金运营行为,有效防范资金活动的风险。

3、采购业务

公司制定了包括《询价管理规定》、《采购管理程序》、《委外模具/零件、工序生产管理办法》及《财务付款管理制度》等制度,建立了覆盖采购、验收与付款关键环节的控制流程。公司通过合理设置采购与付款业务岗位并明确各自的职责与权限,加强了对采购审批、供应商管理、价格确定、货物验收、与供应商对账、款项支付、会计核算等环节的控制,有效降低了采购风险。

4、资产管理

公司建立了全面的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的购置、登记、保管、处置、投保及财务核算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对存货和固定资产进行严格的登记、管理与记录,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