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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3 17:05:11 股吧网页版
英诺激光: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3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名称: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晓斌 联系电话:0755-23934001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

保荐代表人姓名:孟祥 联系电话:0755-23934001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是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 次(包括 1 次对募集资金的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经保荐机构现场检查,未发现英诺激光存在需
要整改的重大问题。其他说明事项:公司结合
市场需求趋势、自身业务规划等因素考虑,对
募投项目中“固体激光器及激光应用模组生产
项目”和“营销及技术服务网络中心建设项目”
的投资总额进行了调整并于2024年8月结项,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
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出
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的审
议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0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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