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3
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5-033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大股东宿迁红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荟商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大股东宿迁红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以下简称“红粹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34,798,823 股,占公司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2比例 22.97%。红粹投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日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72,390 股,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比例 1.5%。其中,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14,900股,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比例1%;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57,490 股,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比例 0.5%。
2.大股东深圳荟商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荟商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0,030,000 股,占公司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比例 6.62%。荟商投资计划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日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460,100 股,
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比例 1.62%。其中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14,900 股,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比例 1%;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45,200股,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比例0.62%。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红粹投资、荟商投资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深圳红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5 年 6 月变更为“宿迁红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公司当前总股本为 152,151,932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653,100 股。此处总股本为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本总数,即 151,498,832 股,以下同。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扣除回购账户后
总股本比例
红粹投资 34,798,823 22.97%
荟商投资 10,030,000 6.6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部分股东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已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方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①红粹投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日内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2,272,390 股,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比例 1.5%。其中,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14,900 股,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比例 1%;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57,490 股,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比例 0.5%。
②荟商投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日内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2,460,100 股,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比例 1.62%。其中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14,900 股,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比例 1%;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45,200 股,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比例 0.62%。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日内。
5.价格区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日至减持期间,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三、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红粹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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