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8
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5-045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大股东宿迁红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激光”或“公司”)于 2025 年6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5-033)显示:大股东宿迁红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
(以下简称“红粹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34,798,8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87%,
占公司扣除回购后总股本2的 22.97%。红粹投资计划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2 日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272,39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49%,不
超过公司扣除回购后总股本的 1.5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14,9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后总股本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57,49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0%,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后总股本的 0.50%。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红粹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函》,获悉其于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9月17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07,20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57,490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464,6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占公司扣除回购后总股本的0.97%。本次减持后,红粹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3,334,1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1%,占公司扣除回购后总股本的22.00%,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规定的1%的相关披露要求。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 “宿迁红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5年7月变更为“宿迁红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 公司当前总股本为152,151,932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653,100股,此处扣除回购后总股本为
151,498,832股,以下同。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宿迁红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古楚街道赵庄居委会316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9月17日
权益变动过程 持股5%以上股东红粹投资于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9月17日,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07,20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757,490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464,690股,减持后的持股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的21.91%,占公司扣除回购后总股本的22.00%,即占
总股本的持股比例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法律适
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
适用意见》规定的1%的相关披露要求。
股票简称 英诺激光 股票代码 301021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占公司扣除回购后
(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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