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6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英诺激光
股票代码:301021.SZ
信息披露义务人:宿迁红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古楚街道赵庄居委会 316 室
通讯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古楚街道赵庄居委会 316 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的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英诺激光股票的情况......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 指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激光”)
本公司、英诺激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宿迁红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粹投资”)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宿迁红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5 年 10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1 月 5 日期间通过询价转让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导
致其所持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21.38%下降至 18.39%,占公司
扣除回购后总股本比例由 21.47%下降至 18.47%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宿迁红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5153773XA
主要经营场所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古楚街道赵庄居委会 316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原、刘晓渔
注册资本 7143.7203 万元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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