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2
证券代码:301022 证券简称:海泰科 公告编号:2025-087
债券代码:123200 债券简称:海泰转债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000.00 万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海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科新材料”)进行增资,同意海泰科新材料使用募集资金 23,000.00 万元(其中15,000.00 万元来源于前述海泰科对海泰科新材料的增资款)对其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新材料科技(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科(安徽)”)进行增资。海泰科(安徽)本次取得的增资款将全部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年产 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3 号)同意注册,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
3,965,716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6,571,6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196,011.5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1,375,588.47 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到账,并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3)第 030019 号)。公
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年产 15 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 50,315.59 39,137.56
合计 50,315.59 39,137.56
三、前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9,00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新材料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年产 15 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增资完成后,海泰科新材料
注册资本由 1,000.00 万元增加到 10,000.00 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2、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海泰科新材料全资子公司海泰科(安徽)为实施主体,增加安徽省淮南市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为实施地点;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7,00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新材料进行增资,同意海泰科新材料使用募集资金 7,000.00 万元对其全资子公司海泰科(安徽)进行实缴出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年产 15 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本次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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