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301022 证券简称:海泰科 公告编号:2026-035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要求,本次公司(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孙公司,以下“公司”均包括合并范围内的子、孙公司)授信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6 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额度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授信有效期为一年,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办理商业(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出口保理、法人续贷、结算前风险等。具体授信形式、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情况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对资金的需求,目前公司经营正常,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可控
范围之内,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6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依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合理预计,有助于提高融资能力和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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