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7
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5-062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77,787,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10 ×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77,787,920股÷10 ×3.00=23,336,37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自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完成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0,720股,公司总股本由78,187,370股变更为78,166,650股,回购账户股份保持不变,仍为399,450股。总股本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后的股本为77,767,200股。因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99,450股后的77,767,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10×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7,767,200股÷10×3.00=23,330,160元(含税)。
3、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存在其他差异化安排,具体如下:公司现有总股本为78,166,650股,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399,450股,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0= 23,330,160 元÷78,166,650股×10=2.984669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 0.2984669元。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9月8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77,787,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 10×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7,787,920股÷10×3.00=23,336,37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自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完成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0,720股,公司总股本由78,187,370股变更为78,166,650股,回购账户股份保持不变,仍为399,450股。参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数=公司现有总股本-公司回购账户股数=78,166,650股-399,450股=77,767,200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因在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因此,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99,450股后的 77,767,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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