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17 21:08:02 股吧网页版
江南奕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7


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5-062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77,787,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10 ×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77,787,920股÷10 ×3.00=23,336,37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自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完成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0,720股,公司总股本由78,187,370股变更为78,166,650股,回购账户股份保持不变,仍为399,450股。总股本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后的股本为77,767,200股。因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99,450股后的77,767,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10×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7,767,200股÷10×3.00=23,330,160元(含税)。

3、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存在其他差异化安排,具体如下:公司现有总股本为78,166,650股,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399,450股,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0= 23,330,160 元÷78,166,650股×10=2.984669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 0.2984669元。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9月8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77,787,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 10×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7,787,920股÷10×3.00=23,336,37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自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完成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0,720股,公司总股本由78,187,370股变更为78,166,650股,回购账户股份保持不变,仍为399,450股。参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数=公司现有总股本-公司回购账户股数=78,166,650股-399,450股=77,767,200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因在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因此,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99,450股后的 77,767,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