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5-080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股东刘锦成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拟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为刘锦成(以下简称“出让方”);
2、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 1,9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1%,占
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2%;
3、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4、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组织实施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
转让”)。截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 后总股本的比例(%)
刘锦成 30,385,752 38.87 39.07
注:公司总股本为 78,166,650 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股份数为 399,45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为 77,767,200 股,下同。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刘锦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的声明
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所持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情形。
(四)出让方关于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诺
出让方承诺,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将严格履行有关义务。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 1,9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1%,占剔除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2%,转让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
占剔除公司回
转让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购专用账户后 占所持股份比
转让股东名称 转让原因
(股) (%) 总股本的比例 例(%)
(%)
刘锦成 1,960,000 2.51 2.52 6.45 个人资金需求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出让方与中信建投证券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5 年
12 月 5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本次询价认购的报价结束后,中信建投证券将对有效认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认购价格优先、认购数量优先、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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