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组织券商”) 受委托担任刘锦成(以下简称“出让方”)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 下简称“询价转让”)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南奕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组织 券商。
经核查,组织券商就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受让方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 让股份(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要求,本 次询价转让的询价、转让过程与结果是否公平、公正,是否符合《询价转让和 配售指引》的规定作出如下报告说明。
一、本次询价转让概况
(一)本次询价转让出让方
截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出让方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比例 后总股本的比例
1 刘锦成 30,385,752 38.87% 39.07%
注:公司总股本为78,166,650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股份数为399,450股,剔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为 77,767,200 股,下同。
(二)本次询价转让数量
本次拟询价转让股数上限为 1,960,000 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
况如下:
序号 转让股东 转让股份数 占总股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 占所持股 转让股份来
名称 量(股) 本比例 账户后总股本的比例 份比例 源
1 刘锦成 1,960,000 2.51% 2.52% 6.45% 首发前股份
(三)转让方式
出让方作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江南奕帆首发前股东,根据《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有关规定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
(四)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确定原则
股东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组织券商向投资者发送《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询价转让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
“《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5 年 12 月 5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江
南奕帆股票交易均价的 70%,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
(五)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确定原则
1、询价转让价格确定与配售原则
组织券商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本次配售采取“认购价格优先、认购数量优先及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询价转让价格和认购对象。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1,960,000 股),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照《认购报价表》发送至本次询价转让指定项目邮箱时间,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
若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等于或者超过 1,960,000 股,当全部有效申购的股份总数等于或首次超过 1,960,000 股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依据此价格按簿记排序顺序向各认购对象依次顺序配
售,高于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的有效认购量将全部获得配售,与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相同的有效认购量则按申购数量由大到小、申购时间由早到晚的原则进行排序并依次配售,直至累计配售股份数量达到 1,960,000 股。
若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 1,960,000 股,则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底价。所有有效认购的投资者将全部获得配售。
2、对询价转让结果进行调整的方法
若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 1,960,000 股,组织券商可以根据有效认购报价高低,依次询问询价对象是否依照已确定的转让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